为适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形势,切实发挥专家在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和行政审批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按照《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培训、考核等程序,国家卫健委组织对国家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了换届。
第三届国家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评审专家委员会由176位专家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并设专家委员会秘书长1人、评审秘书20人。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专家委员会日常管理,并组织开展我委职责范围内的实验室相关审批的专家评审工作。